Thursday, June 28, 2012

《罪案数据不详 人民生命财产算什么?》


最近出現雪州2009年罪案數據版本不一的情況,內政部分別在去年,以及6月中旬提供的兩次數據並不相同,掀起一股疑竇。

據民聯議員的調查下,發現內政部於去年6月在面子書公佈指2009年發生5萬4443宗罪案,惟卻在今年6月中旬回應指發生5萬6689宗罪案,之後再澄清指罪案數字確實數據為5萬4994宗案件。

針對3個不同的數據版本,內政部解釋指這是「打錯字」造成的,並強調雪州罪案不增反減。然而,左看右算的,三個數據平局計算,單單在2009年即發生5萬5375宗罪案,平均每月既發生4614宗,平均每天發生153宗案件。

罪案數據能這麼平均計算的麼?其實並不能!但罪案數據重要麼?文中自有解答,筆者請讀者自行詮釋。

罪案有分季節性和市場性。季節性的罪案如經濟明顯低靡時期(搶劫案)、佳節時期(入屋行竊)、球賽賭局(債務衝突);市場性罪案則如時下智能手機等高科技產品的需求大,因此成了賊匪以之為目標。

這些例子證明了數據的重要性,因為清楚記錄、審閱、分析、評估和統計罪案數據和類型,可從中得到罪案的最新趨勢,並擬定各種防範罪案的策略,對症下藥,重點出擊!

然而,內政部提供多達3次的罪案數據皆不統一,這讓人質疑和重新衡量有關單位對罪案的重視程度。

另,內政部聲稱2009年雪州罪案的真正數據有下降的趨勢,惟民聯議員卻揭露指雪州罪案率從2010年至2011年反漲了11.6%。無論如何,內政部試圖以「罪案率下降」穩定民心的做法並不管用,除了因為數據的差異不大之外,警隊的治安行動也一再讓人民失望。

警方推出的策略口說得天花亂墜,但實際作用有多少,見仁見智。擺在路旁的陽傘行動、陸空如直升機和騎警巡邏、甚至出動軍警合作等的策略,咋看下的確有達到宣傳的效果,但卻只是治標不治本,空有行動但無策略可言,僅是徒勞。

要有效的打擊罪案,當然不會只依靠執法單位,人民也需與單位合作並為自行安全負責任。然而執法單位一而再的失職、濫權等行為卻讓社會大眾失去信心,甚至被指淪為國陣政府的傀儡。

孟子曰:夫人必自侮,然後人侮之;家必自毀,而後人毀之;國必自伐,而後人伐之。

政權的腐敗導致社會不公,司法不正,而保家衛國的執法更是濫權屢屢;單從罪案數據處理已看出漏洞百出,試問人民又如何放心將生命財產交託呢?何處才是寄托之所呢?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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