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誰是知道,
結婚,和,離婚,都是在同一個房間進行的?
我想,沒想要離婚的人,就應該不會要知道離婚的一切程序和事項吧。
那天,陪著40多歲的Aunty May在某個週二,到Dutamas的JPN(國民登記局)咨訊和辦理離婚手續。我以為,離婚會在另個部門或房間,但原來,正是註冊結婚的同一地點。
那天,在陪著Aunty May諮詢的同時,竟遇見大學兄弟在為朋友拍攝註冊儀式,
我說,這樣的相遇感覺詭異,一個辦離,一個辦結。
結婚註冊應該很簡單吧?我沒經驗,但猜想應該公開展示一段期限,若無人反對後,即可排期註冊結婚,程序看似簡單。
然而,沒資金聘請律師處理的,只能自行回到原來的地方,填寫資料,等候通知做輔導和了解,再由官員與對方夫/妻輔導和了解後,經過多次的審核和判斷,才能完成離婚程序。
這個過程,需耗數個月,而出入原來的地方,也需要很多次。
今天,又再陪Aunty May到JPN進行首次輔導。原是要我為官員和Aunty May進行翻譯,但現場早有專員在而無用我之地,並在外頭等候。不出10分鐘,Aunty May完成了首次的輔導。
官員其實要了解為何選擇離婚?而我所知道的——Aunty May的老公嗜毒、不理妻女,又只會攤手要錢,甚至於不久前吸毒而入獄。。。都是Aunty May告訴我媽媽的。我想,家家有本難唸的經,對方有多糟糕我不知道,但眼見Aunty May一手將3個女兒養大,又身兼多職時,我相信,離婚是對的做法。
古人常說,宁教人打仔,莫教人分妻。但這個時代,無論是男或女都好,受到傷害時,若不想重蹈覆轍,若想愛自己多一點,若想重生,若認為沒有另一半也可以活得很好的,
那,就去個頭的離婚吧。
我當然相信,結婚時,甜言蜜語、山盟海誓、承諾保證統統都是真心的;只是,日子長了,了解深了,把責任當作負擔時,愛也隨著變質了。
我不知道Aunty May進入那間註冊宣誓房時是什麼感受。而當官員詢問她,若丈夫願意改變時,是否會打消離婚的念頭?Aunty May將這問題反問我媽媽,我媽媽反問我。。。
Aunty May說,如果最終選擇不離婚,不是因為原諒了,而是早已對對方死心了,不離也是為了3名女兒。
而我很坦白的回答道“痛改前非需要時間證明,但對方已經失踪和失責多年,如果只是‘眼見’的改變,如果Aunty May可以在沒有丈夫的情況下活得很好,那,你詢問我,我會回答你,重生吧。”
離婚,不是世界末日。
只是停止過去的錯誤步伐,然後轉個彎換個道的,重新上路。孩子們都長大也懂事了,是是非非自會分辨,而人在乎的是看得見的未來,而不是戰戰兢兢的擔憂回到過去。
在婚姻課題上,我暫時只能是講,而沒有經驗之談,也許被認為是冷漠的,但那又如何呢?愛自己,遠比愛別人而害怕面對背叛傷害來的實在和安心。
嗯,寫道這裡,我好像真的變得冷漠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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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,簡簡單單就好,別將它複雜化好麼? |